|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常州爱家伟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原告***、***与被告***、***和第三人常州爱家伟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22日签订的《常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居间)》合法有效;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配合原告***、***办理常州市武进区(不动产权证号XXX房屋的转移登记至原告***、***名下。 三、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违约损失3000元,律师费5000元。 四、驳回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7800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12800元,由被告***、***负担(该款原告***、***已预交,本院不退,由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1-20 |
| 发布日期 | 2020-11-2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