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深圳市云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模具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航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航空技术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重庆模具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深圳市云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1.1754亿元及自2017年9月21日起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其中3754万元按年利率6.4%计算利息,8000万元按年利率5.7%计算利息); 二、驳回深圳市云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37133.44元,由深圳市云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负担37133.44元,重庆模具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负担70万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深圳市云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7-30 | 
| 发布日期 | 2020-01-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