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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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军马神铝业有限公司 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诸暨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案外人浙江亿利娅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提出的执行异议。 案外人、当事人对本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 |
| 裁判日期 | 2019-10-18 |
| 发布日期 | 2019-12-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