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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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阳新越房地产有限公司 青岛崂山区王家村工贸中心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鲁06执67号;海阳市人民法院(2016)鲁0687执1537号;(2017)鲁0687执54号、1063号;(2018)鲁0687执248号、249号;(2019)鲁0687执714号、715号案件由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海阳市人民法院应在收到本裁定后将有关案卷材料移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并通知相关当事人。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9-01 |
| 发布日期 | 2020-11-2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