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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四川省恒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昭通市昭阳区全鑫建材租赁站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昭通市昭阳区全鑫建材租赁站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653.69元,由原告昭通市昭阳区全鑫建材租赁站负担(已交纳)。

裁判日期 2020-10-20
发布日期 2020-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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