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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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吉林省永吉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吉林省永吉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吉0221执897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关于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我院依据(2020)吉0221民初500号民事调解书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2020)吉0221民初500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 本院认为,(2020)吉0221民初500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内容已经全部执行完毕,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 吉林省永吉县人民法院(2020)吉0221民初500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内容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