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内蒙古建丰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煤炭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西安远东进出口有限公司 胜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东鑫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瀚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胜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陕西瀚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补偿款578.1万元。 负有金钱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2,267元,减半收取计26,133.50元,由被告胜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8-10-29 |
| 发布日期 | 2020-01-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