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苏名和混凝土有限公司
镇江兆和建材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江苏名和建设有限公司
江苏名和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顺和建材有限公司
江苏丹凤集团有限公司
扬州东海混凝土有限公司
淮安市兴邦建材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撤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81860元,减半收取人民币40930元,保全费人民币5000元,合计人民币45930元,由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负担。

裁判日期 2019-9-10
发布日期 2020-01-1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