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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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安徽安建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合肥铁路运输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原告***对被告安徽徽商集团创元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享有屯溪路支行及其附属改造工程工程款债权456,983元(含10万元履约保证金)。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854元,由原告***负担4,854元,由被告安徽徽商集团创元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6,0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9-30 |
| 发布日期 | 2020-01-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