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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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华升木制品有限公司 野田家具(大连)有限公司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曹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野田家具(大连)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6万元或查封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本裁定书开始执行之日起一年内,查封动产的期限为本裁定开始执行之日起二年内,查封不动产的期限为本裁定开始执行之日起三年内。 案件申请费620元,由申请人菏泽华升木制品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8-21 |
| 发布日期 | 2020-11-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