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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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中铁中安建设集团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合肥市义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合肥顺超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18)皖0191民初5249号民事判决; 二、将本案发回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合肥市义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35616元、上诉人合肥顺超置业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35616元,均予以退回。 |
| 裁判日期 | 2019-11-1 |
| 发布日期 | 2020-01-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