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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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佛山市南海源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440735.68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其中,对被申请人***的保全金额以1069200元为限)。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佛山市宝洛铝业有限公司负担。申请人提起诉讼的,可以将该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3-25 |
| 发布日期 | 2020-11-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