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马鞍山市金家庄城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马鞍山苏杭置地发展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马鞍山苏杭置地发展有限公司账户存款2210.3万元或查封、冻结其所有的等值财产,其中银行存款冻结期限为一年,车辆查封期限为二年,不动产查封期限为三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政府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1-7 | 
| 发布日期 | 2020-01-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