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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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港支行 山东盘古能源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确认合同有效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原告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港支行与被告***于2017年3月6日签订的以物抵债协议合法有效; 二、驳回原告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港支行要求被告***协助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9-29 |
发布日期 | 2020-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