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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源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东支行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罗源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源支行借款本金14,757.93元及利息(含罚息、复利,暂计至2019年6月28日为3367.76元,自2019年6月29日起至还清借款本息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复利按《中国建设银行“快e贷”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标准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3元,减半收取计126.5元,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9-18
发布日期 2019-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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