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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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瑞晨化工有限公司 江苏琦衡农化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如东县潮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江苏琦衡农化科技有限公司维修费119934元。 案件受理费2698元,由被告如东潮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2698元(该院开户行:中国银行南通市濠南路支行,户名: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帐号:46×××65)。 |
| 裁判日期 | 2019-7-26 |
| 发布日期 | 2019-12-2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