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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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可以再次提出执行申请。再行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8-13 |
| 发布日期 | 2020-11-2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