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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长沙华时捷环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金旺铋业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长沙华时捷环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5050元,减半收取2525元(原告已预交),已预交的案件受理费2525元退回原告长沙华时捷环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3-24
发布日期 2020-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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