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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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朗顺物资有限公司 四川华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2020)川1304民初24号民事判决; 二、***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支付703,19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标准:以703,190元为基数从2016年8月29日按年利率6%计算利息至付清止);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5,416元,由刘可贵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0,832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9-29 |
| 发布日期 | 2020-11-2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