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中冶化工有限公司 江苏绿叶农化有限公司 江苏振方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企业借贷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中冶公司、***、振方公司(含中冶公司、振方公司的下属分支机构)的银行存款合计5200万元或查封相应价值的财产及财产权益(含中冶公司、***、振方公司对第三人享有的债权,应扣除保全到绿叶公司的财产部分)。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6-18 |
| 发布日期 | 2020-11-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