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迁西县顺承物流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迁安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1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分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81716.16元(其中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111821.4元,在第三者责任险内赔偿69894.76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959元,由原告***、***负担179元,由被告迁西县顺承物流有限公司负担78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7-09-19 | 
| 发布日期 | 2019-12-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