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深圳市升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粤0307民初28581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广东省信宜市。 被告:深圳市升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赵伟军。 原告***与被告深圳市升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10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黄少娟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日 书记员杨昌慧 |
| 裁判日期 | 2020-08-20 |
| 发布日期 | 2020-11-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