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黑龙江建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集贤县溢隆粮食经销有限公司 集贤县格尔粮食经销有限公司 |
| 类型 | 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他执行 |
| 法院 | 黑龙江省集贤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黑龙江省集贤县人民法院 通 知 书 (2020)黑0521执保560号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你院委托我院代为调查被执行人集贤县溢隆粮食经销有限公司、黑龙江建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集贤县格尔粮食经销有限公司在集贤县辖区内是否拥有不动产。我院在执行过程中于2020年11月19日向集贤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调查,黑龙江建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7套房产,其余无房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通知如下: 你院委托执行的内容,已经完毕,本案按保全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九日 |
| 裁判日期 | - |
| 发布日期 | 2020-11-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