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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南京新冶电气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双闽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他
法院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江苏双闽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760000元或其他等值财产。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7-13
发布日期 2020-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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