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州西泺服装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广州西泺服装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货款2738841.98元及利息(以2738841.98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50%标准自2020年1月9日起计算至付清款日止); 二、被告***对被告广州西泺服装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14415元,由被告广州西泺服装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上诉的,应在递交上诉状次日起七日内,按照不服本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之数额计算案件受理费,并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逾期不交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20-06-05 |
| 发布日期 | 2020-11-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