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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五河县华顺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浙江胜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院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对被告***、五河县华顺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450元,减半收取725,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1-20
发布日期 2019-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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