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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东莞市海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市戴盛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东莞市海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诉讼费4026.11元,其中受理费2363.67元(已减半收取),保全费1662.44元(已收取),依照法律规定,由原告东莞市海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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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日期 2019-3-5
发布日期 2020-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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