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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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富鼎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深圳市鼎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民事 |
法院 | 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黄石富鼎智能设备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730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申请人深圳市鼎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逾期不提起诉讼的,本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6-24 |
发布日期 | 2020-1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