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分行 辽宁钰德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药品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辽宁省辽阳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灯塔市民安医院在中国工商银行辽阳市分行灯塔市支行07×××53账户及中国银行辽阳分行30×××06账户的存款5,400元,期限一年。 案件申请费74元,由被申请人灯塔市民安医院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10-13 |
| 发布日期 | 2020-11-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