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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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上海国院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20〕沪贸仲裁字第0751号裁决书,现指定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执行。 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应在收到本裁定书及本院移送的该案卷宗材料后,通知有关当事人。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11-16 |
| 发布日期 | 2020-11-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