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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资溪县凤凰工业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江西资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抚州市新安实业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事案件执行
法院 资溪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对被执行人***所有的位于抚州市高新开发区(资溪工业园)大觉山路以北的抚州市新安实业有限公司所有资产的查封。

二、被执行人***所有的位于抚州市高新开发区(资溪工业园)大觉山路以北的抚州市新安实业有限公司所有资产归买受人资溪县凤凰工业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91361028MA38UB0N14)所有。

三、买受人资溪县凤凰工业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应持本裁定书在30日内到抚州高新区房地产管理部门(或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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