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日照云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日照亿科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
日照华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福建惠安县高远石艺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日照亿科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被告日照华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福建惠安县高远石艺有限公司货款285760元;

二、被告日照亿科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被告日照华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原告福建惠安县高远石艺有限公司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267900元为基数,自2014年6月15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17860元为基数,自2015年6月15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均按年利率24%计算);

三、驳回原告福建惠安县高远石艺有限公司本案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586元,减半收取2793元,由被告日照亿科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被告日照华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1-25
发布日期 2020-11-1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