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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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州龙盛油田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鄯善信合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鄯善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新2122民初2246号民事判决第二项(即驳回鄯善信合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撤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鄯善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新2122民初2246号民事判决第一项(即巴州龙盛油田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向鄯善信合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支付两台单钩机的吊装运输费和吊卸费共计15.82万元); 三、驳回鄯善信合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的上诉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4533元,由鄯善信合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0289元(鄯善信合公司预交6825元,巴州龙盛公司预交3464元),由鄯善信合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11-12 |
| 发布日期 | 2020-11-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