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山东省鲁岳资源勘查开发有限公司 山东泰安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泰安市瑞恒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山东泰安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名下的存款60000元整。查封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8-11-13 |
| 发布日期 | 2020-11-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