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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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威中心支公司 甘肃天信车辆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甘肃新驰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武威铁路运输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威中心支公司在交强险的限额内赔偿原告***医疗费503元、车辆修理费、拖车费2000元,共计2503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二、被告***赔偿原告***车辆修理费、拖车费57601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三、原告***向被告***给付鉴定费9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1523元,由原告***负担851元,由被告***负担67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甘肃省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9-17 |
| 发布日期 | 2020-11-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