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广东裕盈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雷州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被告***与原告广东裕盈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华荣建材城租赁合同》解除; 二、限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租赁场地腾空并交还原告广东裕盈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三、判决被告***向原告广东裕盈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给付的租金、综合管理费、违约金共计23593.55元; 四、原告广东裕盈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不退还被告***已缴交的履约保证金。 五、被告***向原告广东裕盈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归还凹凹米床连柜1套、立柜1个、床2张、橱柜1套及自动麻雀桌1台。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96.4元(原告广东裕盈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已预缴),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19-12-23 |
发布日期 | 2020-0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