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湖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华三行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湖南中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梅州华南三一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向原告广东华三行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偿还代垫款9226322元; 二、被告***、***对被告***上述第一判项所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进行追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6384.3元,由被告***、***、***、***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5-29 |
| 发布日期 | 2020-01-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