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民事 |
法院 | 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被申请人***名下价值170,000元的财产; 二、申请人***应当在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本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10-13 |
发布日期 | 2020-11-17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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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民事 |
法院 | 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被申请人***名下价值170,000元的财产; 二、申请人***应当在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本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10-13 |
发布日期 | 2020-1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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