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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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郑州市正盈飞商贸有限公司 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三门峡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郑州市正盈飞商贸有限公司欠款8711.91及利息(自2020年5月28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驳回原告郑州市正盈飞商贸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10-26 |
| 发布日期 | 2020-11-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