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陕西美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行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他执行 | 
| 法院 | 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陕04执保48号 王世林、周光辉、陕西美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人王世林与被申请人周光辉、陕西美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据(2019)陕04民初202-1号民事裁定书及申请人申请,于2020年10月16日通过柜台对被申请人周光辉名下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行XXXXXXXXXXXXXX5619账户,对被申请人陕西美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行XXXXXXXXXXXXXX8290账户以********.95元为限予以续冻,实际冻结可用金额4475.71元。本案申请继续保全财产已保全完毕。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0)陕04执保48号保全案件保全完毕,于2020年10月19日结案。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九日 1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1-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