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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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台安县第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执行 |
法院 | 台安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台安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辽0321执620号 富永利、台安县第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富永利与台安县第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其他案由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71797.62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72775.00元。至此,富永利向本院申请执行的台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刘洪洋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四日 书记员 宫 亮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