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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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赵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赵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被执行人***名下冀A×××××轩逸牌汽车,查封期限二年。 二、责令被执行人***在15日内将车牌号码为冀A×××××轩逸牌汽车交至河北省赵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逾期交付,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需要续行查封的,申请执行人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10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9-8-30 |
发布日期 | 2020-0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