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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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津0118执2435号 申请执行人: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 关于被执行人***罚金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津0118刑初361号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现经本院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1)项的规定,本院(2020)津0118执2435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执行员 史全军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日 书记员 靳 伟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