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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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城安泰运输有限公司 长治市长运思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财产保全 |
法院 | 黎城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黎城安泰运输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3441535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请人等值的房产、汽车、机器设备、股权、土地使用权。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9-6-25 |
发布日期 | 2020-0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