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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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中润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云南东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分包纠纷 |
| 法院 | 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2016)云0302民初2196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即“由被告云南东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个月内支付给原告***工程款327409.02元。”; 二、撤销(2016)云0302民初2196号民事判决书第二项,即“被告云南中润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改判驳回***请求云南中润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6143元,由云南东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6143元,由云南东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19-8-13 |
| 发布日期 | 2020-01-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