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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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华地资环科技有限公司 中节能建设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城乡建设行政管理 |
| 法院 | 繁昌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被告繁昌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2018年6月26日作出的《关于中节能建设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相关事宜的函》; 二、驳回原告中节能建设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繁昌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31 |
| 发布日期 | 2020-01-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