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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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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法院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准许原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撤回起诉;

二、准许被告贵溪市广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撤回反诉。

本诉案件受理费116220.02元,减半收取58110.01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63110.01元,由原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负担58110.01元,被告贵溪市广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负担5000元;反诉案件受理费35046元,减半收取17523元,由被告贵溪市广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19-7-19
发布日期 202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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