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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东聊城鲁发装饰有限公司
聊城金新建筑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聊城市金龙节能建材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聊城市金龙节能建材有限公司、***、聊城金新建筑节能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125000元或者其名下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9-02
发布日期 20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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