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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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朔县支行 广西平乐农村合作银行中关分理处 广西阳朔农村合作银行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阳朔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划拨被执行人***在广西平乐农村合作银行中关分理处账号为33×××23的账户存款人民币19000元至阳朔县人民法院的案款账户[开户行:广西阳朔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主账户户名:阳朔县人民法院;子账户户名:(2020)桂0321执409号;子账号:37×××95-102889]。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9-27 |
| 发布日期 | 2020-11-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