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湖北孝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陡山支行 |
| 类型 | 支付令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他民事 |
| 法院 | 湖北省孝昌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申请人湖北孝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陡山支行信用卡透支本金100000元和利息15451.67元,共计115451.67元 案件申请费869元由被申请人***负担。 被申请人如有异议,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本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1-11 |






